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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清理類
地籍清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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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麼是地籍清理?解決哪些問題?
Q2:地籍清理是否會影響民眾權益?應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Q3:地籍清理主要程序為何?
Q4:土地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如何得知土地、建物是否為清理之對象?
Q5:公告及申請登記期間多久?自何時開始?
Q6:未經公告的土地,權利人可否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報或申請登記?
Q7:清查公告期間,權利人或利害關係人發現有遺漏或錯誤之情事,如何處理?
Q8:神明會土地逾公告期限無人申報,會如何處理?
Q9:已向民政機關申報之神明會,而於期間內未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時,其所有土地建物會如何處理?
Q10:若神明會土地屬耕地,其欲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更名登記為財團法人所有,該財團法人得否受農業發展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限制?
Q11:已依有關法令清理神明會土地之會員或信徒,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4條規定申請登記為分別共有或個別所有時之登記原因疑義?
Q12:神明會土地申報人未檢附權利書狀,即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4條規定申請登記之執行疑義。
Q13:為清查公告神明會土地,依據民政單位提供之已確定會員名冊所載地址,一併通知該神明會會員或信徒之通知函大部分被退回。
Q14:土地相關權利人依地籍清理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所檢附之證明文件,主張清查公告土地非神明會類型之認定疑義。
Q15-1:地籍清理條例施行前已依有關法令清理之神明會,於本條例施行後仍以神明會名義登記類型土地之執行疑義,(1)如何成立法人?須向何單位申請?須檢附什麼文件?
Q15-2:(2)民眾提出早期會員讓渡書,可否單獨申請個別所有?
Q15-3:(3)神明會原登記會員大多不可知,由土地使用人納稅多年,該土地使用人可否申報?自地籍清理條例施行之日3年期滿,民政機關依該條例第24條及第25條辦理,若損及現在使用人權利,應如何處理?
Q15-4:(4)神明會申報人未於規定期間內完成申請登記者,民政機關於3年期滿後,依該條例第24條第2項規定辦理囑託登記時,如何確認現會員名冊?
Q16:以神明會名義登記土地,於函詢戶政機關查告管理人已死亡,亦經民政機關查復無重新備查新管理人,是否還要請戶政機關續查其管理人之繼承人?
Q17:冠以特定公號為「福德祠」、「建興祠」之土地,因民政機關無法提供土地清冊,發生究應歸類為「以神明會名義登記或具有神明會之性質及事實者之土地」或「寺廟」土地之分類執行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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