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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區域計畫發布實施後,本省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依據為何?臺中縣的使用編定公告日期為那一天?
Q2:非都市土地有幾種使用分區?幾種使用地類別?其可做何使用在那裡可查得到?
Q3: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可以辦理使用分區檢討及變更的情形有那些?
Q4: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為何要辦理更正編定?如何申請?
Q5:何謂「暫未編定用地」?在何種情況「暫未編定用地」須辦理補註用地?
Q6: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為何須要辦理補辦編定?又非都市土地是否可以辦理註銷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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