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我目前在台灣自己擁有一間房子,和我兩個弟弟也共同擁有一塊土地,現在正在申請歸入德國籍,若之後在入德國藉時,喪失了中華民國國籍,請問日後若要賣房子或土地時, 因所有人姓名已變成英文譯名,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為保有財產權, 有什麼可以在歸化德國籍前做的準備嗎?需申請什麼文件證明?

有關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後原已取得之不動產處理事宜,茲檢送內政部89年4 月29 日台(89)內地字第8968943 號函供參http://www.land.moi.gov.tw/law/chhtml/mainframe2.asp(土地法第17 條);另詢問喪失國籍後中文姓名變為英文姓名,日後出售不動產是否有問題及需準備何種證明文件乙節,因不動產移轉登記涉及實務審認,仍請台端敘明詳細案情,逕向本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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