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9:土地、建物繼承登記逾期申請登記,應處登記費罰鍰 若干倍?

土地建物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為之。申請逾期者,每逾1個月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最高不得超過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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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  : 第一課資料維護
發布科室 :  資訊課
發布時間  :  2020-09-10
最後時間  :  201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