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
1.任何人均可為應用檔案之申請人,限制開放檔案則限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需提利害關係相關佐證資料),如委託方式者,須填具委託書。
2.可向檔案保管機關提出申請。
3.本所檔案應用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1:00、下午2:00~4:00,但不包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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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者 : 管理者 |
| 發布科室 : 資訊課 |
| 發布時間 : 2019-09-22 |
| 最後時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