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自112年11月起加碼提供1組通知方式(電子郵件、手機簡訊),該服務可臨櫃申請,持自然人或工商憑證於「數位櫃臺」網路申請,或併土地登記案件檢附蓋用相同印章之「地籍異動即時通」服務申請書一併提出申請。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