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產權登記疑義

 

重點摘要:

 私法人主張已於11271日(不含)前買受供住宅使用之屋,並辦理登記時提出已簽訂私契正本、影本作為證明文件者,則不受平均地權條例第79條之1規定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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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函.pdf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23-10-19
更新日期: 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