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移轉一站式服務,輕鬆過戶不卡關

 自今(112)101日起,民眾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並經國稅局核發相關證明書後(僅限繳清、免稅、不記入等)申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只要於登記申請書填寫證明書案號,即可免附紙本文件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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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內政部 函.pdf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23-08-28
更新日期: 202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