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2年6月21日台內地字第1120264085號解釋函

 法院判決他人應返還權利書狀予登記名義人,於強制執行未果,經法院公告宣示權利書狀無效,並另作成證明書,登記名義人得以法院證明書代替原權利書狀申請換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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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202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