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12年6月15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3779號令訂定發布,前開辦法依平均地權條例自112年2月8日修正公布之第47條之4 施行之日(112年7月1日)施行。
有關「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業經內政部於112年6月15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3779號令訂定發布,前開辦法依平均地權條例自112年2月8日修正公布之第47條之4 施行之日(112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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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審核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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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 2023-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