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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申請土地登記應附文件法令補充規定」
內政部於112年6月2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3452號令修正發布「申請土地登記應附文件法令補充規定」,原42點修正後共計34點,內容詳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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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內政部 函.pdf
內政部1126月修正.pdf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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