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本次增訂第38條之1及第38條之2條文,並修正第5條、第10條、第1條1、第34條及第46條條文。除第34條及第38條之2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112年2月8日)施行。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本次增訂第38條之1及第38條之2條文,並修正第5條、第10條、第1條1、第34條及第46條條文。除第34條及第38條之2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自公布日(112年2月8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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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公告-112年2月8日第7645號(第24至27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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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