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有關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同為繼承人,依法定應繼分申請為分別共有繼承登記,仍應依民法第1086條第2項規定選任特別代理人。

「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有關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同為繼承人,依法定應繼分申請為分別共有繼承登記,仍應依民法第1086條第2項規定選任特別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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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4-05-22
更新日期: 2019-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