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戶口名簿實施後民眾原則上無須再提憑戶籍謄本

◎新式戶口名簿提供4種類型,包括:

   甲式─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
   乙式─現住人口省略記事
   丙式─現住人口含同一戶長非現住人口有詳細記事
   丁式─現住人口含同一戶長非現住人口省略記事

◎新式戶口名簿實施後採用戶口名簿影本或正本驗畢退還以替代戶籍謄本,民眾原則上無須再提憑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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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4-05-09
更新日期: 2014-05-09